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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6日,商洛洛南四皓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故意伤害他人案件。经查:2019年4月18日20时许,王某与张某二人因离婚事宜,王某提前到县城购买“乙醇消毒液、打火机“回家后,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,王某将“乙醇消毒液“拨到张某身上,并用打火机点燃,至张某面部、颈部烧伤住院治疗。王某因故意伤害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,并处罚款300元。目前王某已被送往山阳县看守所执行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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